根据《短信网址注册实施细则》制定《短信网址命名规则》,目的在于帮助用户注册一个容易记忆、使用的短信网址,从而有利于企业推广短信网址。
第一条 短信网址可以由中文、字母(A-Z,a-z,大小写等价)、数字(0-9)组成,最长不得超过12个字符。
建议短信网址不超过4个字,否则,记忆和使用比较困难,不利于企业推广短信网址。
第二条 禁止注册含有如下内容的短信网址:
(一)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(五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(六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(七)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;
(八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(九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第三条 保护含有如下内容的短信网址,只有该内容的所有者可申请注册:
(一)政党名称及国家领导人名称;
(二)党政军机关全称及正式简称;
(三)社会团体名称及有关国防和军事的名称;
(四)国家商标局认定和公布的驰名商标及部分知名企业名称;
(五)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名称及部分风景名胜名称;
(六)部分文化、教育、卫生、科研、媒体新闻单位名称;
(七)国家(地区)名称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及正式简称;
(八)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及“红十字”、“红新月”等名称;
(九)沪、深股市上市公司的名称及简称。
第四条 含有如下内容的短信网址,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预留:
(一)区域属性的名称或通用词:
省市名称等范畴形式的名称或通用词。
例如:北京、深圳、天津等。
(二)其他原因暂不开放注册的短信网址。
第五条 含有如下内容的短信网址,开放注册:
(一)企事业单位简称、商标、品牌、商号以及企事业单位名称中的关键词;
(二)个人姓名;
(三)除第四条中所规定预留的词汇。
第六条 企事业单位注册短信网址的方法。
友情提示:
1. 短信网址字数越少越易于记忆、使用,最好不超过4个字;
2. 短信网址与企业的品牌或商标统一将有助于企业品牌推广;
3. 谨防您企业的品牌、商标被他人或竞争对手抢注。
技巧1,使用本企业的品牌或商标注册
商标已广为人知,注册为短信网址,不需大力宣传,手机用户自然会直接使用。
例如,“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”可注册短信网址为“全聚德”, “北京王麻子剪刀厂”可注册短信网址为“王麻子”。
技巧2,使用本企业名称的简称注册
企业简称比企业全称更被人们熟知,而且用户使用企业简称更方便。
例如,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”可注册短信网址为“中石油”。
技巧3,使用“地名+本企业名称的关键词”注册
可以使短信网址字数更少,便于记忆。
例如,“北京海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”可注册短信网址为“北京海岸”。
技巧4,使用“企业名称关键词+产品”注册
便于强势推荐您企业的产品。
例如,联想集团可以将其手机产品注册为“联想手机”。
第七条 个人用户注册短信网址的方法。
个人用户可以用自己的姓名或昵称注册短信网址,使用EC短信网址服务。
例如,张富贵可以注册短信网址“张富贵”,还可以注册短信网址“阿贵”。
第八条 申请保护注册的短信网址的方法。
企业申请注册时,须经过我方审核合格通过后方可开通。
本规则属于帮助、建议性文档,不具备法律效力。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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